重庆铝产业开发集团拟实施西彭园区污水处理厂进水口增设污染物自动监测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邀请贵单位投标报价,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采购货物及要求:
(一)设备采购清单及投标报价表
设备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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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品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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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参数及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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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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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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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价(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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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价(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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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质在线自动监测仪(CO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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岛津、哈希、聚光、耐德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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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见附件1:水污染源在线监测技术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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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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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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氨氮水质自动分析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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岛津、哈希、聚光、耐德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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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见附件1:水污染源在线监测技术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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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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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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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采集传输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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岛津、哈希、聚光、耐德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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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见附件1:水污染源在线监测技术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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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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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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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报价合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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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质量要求
1.乙方所提供的设备含配件必须满足甲方的设备使用要求,符合重庆市污染源在线监测相关规范,否则视为乙方违约。
2.乙方保证提供的设备属全新未拆封设备,应满足国家相关标准所规定的技术参数,并满足西彭园区污水处理厂设计日处理量5000吨监测要求。
3.设备在采购时,要确保技术的先进性、设备的可靠性、使用中的安全性和可维护性,设备的设计制造要严格执行现行的国家标准,并符合甲方关于环境与职业健康安全的相关规定,同时必须遵守国家有关环境与职业健康安全的法律法规。
4.设备的组成应按双方约定的品牌购买原材料或外购件,如需更换或取消,必须事先征得甲方书面同意。
(三)质保期
1.设备质保年限为2年,凡涉及到维修、保养及更换所需费用,全部由乙方自行承担。
2.因设备质量问题而造成甲方及其他第三方人身及财产损害的,由乙方自行承担全部经济、法律责任,与甲方无关。
(四)其他:详见附件2 设备采购合同
二、投标人须知
(一)投标文件递交、投标截止时间
递交投标文件的时间为2020年 10 月9 日14时30分至2020年 10 月
9 日15时 00分(以北京时间为准),地点为重庆铝产业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预决算技术部(214室)。投标截止时间2020年 10 月
9 日15时 00分,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的投标文件将不予接受。
(二)开标时间、开标地点
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开标地点:重庆铝产业开发投资集团会议室。
(三)最高限价及报价说明
1、最高限价:本项目设有投标总报价最高限价为26.40万元,且各设备分部分项报价均不得高于下表中给出相对应的单价最高限价,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设备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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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品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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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参数及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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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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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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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价(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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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价(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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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质在线自动监测仪(CO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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岛津、哈希、聚光、耐德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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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见附件1:水污染源在线监测技术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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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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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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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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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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氨氮水质自动分析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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岛津、哈希、聚光、耐德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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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见附件1:水污染源在线监测技术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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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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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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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5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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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5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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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采集传输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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岛津、哈希、聚光、耐德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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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见附件1:水污染源在线监测技术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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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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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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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7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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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7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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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限价总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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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4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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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投标报价:投标人根据自身情况结合市场行情自主报价,投标人的投标总报价及分部分项清单综合单价应包括但不限于投标人提供的自动监测设备运至甲方指定地点完成安装、调试、检验、投运、技术培训、提供安装工具及操作手册、环保比对验收、质保、质保期设备更换等全部工作内容及管理费、利润、措施费、规费、税金和风险等全部费用。在合同实施期间,该价格不因市场价格变化因素变动,甲方除上述费用外,不再支付投标人其他任何费用。
3.投标人设备采购清单所填的投标总价应与投标函总价保持一致,否则按废标处理;各设备合价之和应与投标总价保持一致,否则按废标处理。
(四)评标方法
1.评标方法:本工程采用最低价中标,总价及单价全限价。
2.形式评审:投标文件格式、报价唯一、投标文件密封、盖章齐全。
3.响应性评审:投标总报价、投标内容、技术参数及要求投标保证金。
4.设备采购清单评审:符合招标人发布的范围、数量、顺序、编码、技术参数、品牌范围等,且投标清单报价不得高于清单子项的最高限价。
(五)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及低价风险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投标人递交报价书的同时需提供以银行保函形式缴纳的投标保证金0.5万元至重庆铝产业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财务部,如无法提供保函,需以现金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的,其缴纳的0.5万元投标保证金至重庆铝产业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财务部,必须由投标人的公司基本账户转出。以上投标保证金递交保函、现金转账时均需注明“西彭园区污水处理厂进水口增设污染物自动监测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投标保证金”,否则当场退还投标文件。确定中标单位后,未中标的单位投标保证金7日内全部退还,中标单位在签订合同时,0.5万元投标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均不计息。(收款单位:重庆铝产业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开户行:工行西彭支行;账号3100082209022106040)
2.低价风险保证金:中标候选人的中标价格低于招标项目最高限价百分之八十五(含),招标人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后三日内,中标候选人需提供资金担保,金额为中标价格与最高限价的差额部分,该担保费用在工程竣工验收后退还,不计息。中标人未按规定的时间、金额、形式递交低价风险保证金的,招标人拒绝签订合同,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六)投标文件组成
1.投标函 (详见附件3)
2.投标报价汇总表(详见附件4)
3.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5)
4. 投标保证金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6)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重庆铝产业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九龙坡区西彭镇森迪大道66号
联系人:陈老师
电话: 023-65801996
附件.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