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潜在投标人:
现就陶家镇开锣路路面整治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费及相关内容做如下补充通知:
一、现将本工程投标人须知第6.2条修改为:安全文明施工费: 按《关于印发<重庆市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费计取及使用管理规定>的通知》渝建发【2014】25号文和渝建发【2016】35号文的规定执行,本工程的安全文明施工费包含在总报价中。
二、本工程开标时间不变,安全文明施工费含在总报价中,不作为评标必要条件。
备注:本通知作为公开文件的组成部分,与竞价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应,若有冲突的地方,以本通知为准。
2017年3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