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委于 2017年 1月 18日受理了重庆西彭铝产业区开发投资有限公司提交的西彭工业园区A、D标准分区污水主干管工程竣工环保验收许可申请材料,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法》、《行政许可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现将有关内容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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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西彭铝产业区开发投资有限公司西彭工业园区A、D标准分区污水主干管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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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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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九龙坡区西彭园区A、D标准分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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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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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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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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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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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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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452068277/023-658019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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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 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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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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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慧智环境科学研究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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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工程基本情况
项目污水主管工程分为一、二标段(其中一标段分为一标段前期、西彭北路段、新城北路段以及工业一路段),共新建污水管网9316m,其中DN800管网7026m,DN600管网2201m,DN400管网89m;设置污水检查井178座,跌水井1座,顶管工作井17座。
二、环保执行情况
(一)生态影响
强化了施工阶段的环境管理,施工时严格划定了施工作业范围,在施工带内施工,尽量减少占地面积;施工中执行分层开挖的操作规范,在管沟开挖时,表土(耕作层土)与底层土进行了分别堆放并分层回填,尽可能的保持了作物原有的生态环境。回填时留足了适宜的堆积层,以防止因降水、径流造成地表下陷和水土流夫,且回填后剩余的弃土及时运走。施工过程严格按照开完管沟的敷设方式采取了相应的坡体防护措施,设置了临时堆场,土石方做到及时回填,在施工场地内堆放超了过48小时的土石方,采用网或膜覆盖。管道开挖时产生的土石方堆放在管沟两侧,多余土石方及时运送至三公里外用于拟开发区域的洼地回填工程。对在施工中遭到破坏的植被,及时的进行了人工绿化措施使其得到恢复。
(二)大气环境影响
施工工地周围按规范要求设置了不低于1.8米的围墙或者硬质密闭围挡,当扬尘过大时采取了洒水抑尘措施,对沥青路面的复原使用了预拌沥青混凝土,每个施工节点施工完成后,对于废弃土石方进行了及时的清运,并使用符合国家和本市有关技术规定的密闭运输车辆,未在施工场地燃煤和焚烧垃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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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水环境
项目试压废水经沉淀后排入市政雨水管网进入长江,项目工人如厕、洗手等依托周边公共卫生间。
(四)环境噪声
合理的安排了作业时间和布局噪声污染源位置,施工期间设置了不低于1.8m高围墙);施工单位在施工期间在施工场所公示了项目名称、项目建设内容和时间、项目业主联系方式、施工单位名称、工地负责人及联系方式、可能产生的噪声污染和采取的防治措施;施工单位未在夜间、学校重大考试期间进行高噪声施工作业,整个施工期间未接到周围居民噪声相关投诉。
(五)固体废物
项目施工产生的废渣全部运送至三公里外用于拟开发区域的洼地回填工程,弃渣运送路线以最短为原则,运输方式采取封闭式,施工人员的生活垃圾经收集后运往附近的市政卫生处理设施。
(六)交通影响
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共同制定了管网施工方案,方案中考虑了在交通敏感的道路附近设计临时便道,并分段施工,做到在尽可能短的时间内完成道路开挖、管道埋设、泥土回填等工作,施工时,挖出的泥土除回填以外,均及时运走,保证了开挖道路的交通运行。在交通高峰时间,减少了施工运输车辆,施工期间保证了主要建筑物的通道开放,未完全封闭过街通道;施工路段设立了交通标识符,各施工路段设立安全监督员,施工过程对造成道路和通道数目减少的地方,用交通灯进行了疏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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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监测和调查结果
项目建设前环境保护审查、审批手续完备,无环境污染投诉。鉴于项目已基本落实了环评及批复中提出的各项环保设施及措施,生态环境保护和污染防治效果达到环评预测要求,符合竣工环保验收条件,建议给予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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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问题及处理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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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日起,公众可以在5个工作日内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其他方式,向我委受理中心咨询相关信息,并提出有关意见和建议。
联系电话:65822627
传 真:65820389
电子邮件:2498853885@qq.com
重庆市西彭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2017 年 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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