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竞价条件
本招标项目白彭路及熔铸园迎春灯饰工程招标人为重庆市西彭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竞价。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白彭路及熔铸园迎春灯饰工程
2.2工程地址:白彭路、体育公园、溶铸产业园。
2.3工程概况及范围: 本工程包括白彭路灯杆及树木挂灯饰;体育公园传统自贡裱糊灯箱;溶铸产业园灯杆灯饰,溶铸产业园路口灯组,具体内容见清单及图纸。
2.4最高限价:533701.98元。
2.5 计划工期: 10日历天。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4有依法缴纳税收;
3.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6具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工商营业执照”,提供的营业执照需具有本项目相关制造或交通设施经营范围,企业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投标保证金银行进账单、代理商必须出具原厂委托授权书;
3.7本次招标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 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9重庆市市外建筑施工企业,须满足《重庆市市外建筑施工企业入渝信息报送管理办法》(渝建发【2016】22号文)的要求。
4. 询价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7年 1月13日起,(北京时间,下同),在西彭工业园区官方网站公示公告区(http://www.xpgyy.gov.cn)上“招标资料下载区”及“招标人答遗区”、“招标人补遗区”仔细阅读和下载:招标文件、澄清、修改、补充通知、最高限价通知等全部内容。不管下载与否都视为潜在投标人全部知晓有关招投标过程和全部内容。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递交投标文件的时间为 2017 年 1 月_16_日_13__时_20 _分至_2017_年_1 月16_日_13 时_ 50 _分, 地点为重庆市西彭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投资服务中心(217室) 。
5.2 递交报价书的同时需缴纳投标保证金 / 万元至西彭铝产业区开发投资有限公司财务融资部,转账时需注明项目名称。确定施工单位后,未中标的单位投标保证金3日内全部退还,中标单位在签订合同时, / 万元投标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均不计息。(收款单位:重庆西彭铝产业区开发投资有限公司;开户行:工行西彭支行;账号:3100082209022106040)
5.3 开标时间:2017_年_1 月__16 _日_ 13 时_50 _分,评标地点:西彭园区会议室,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付款办法
6.1、本工程无预付款;
6.2、安全文明施工费: 按《关于印发<重庆市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费计取及使用管理规定>的通知》渝建发【2014】25号文和渝建发【2016】35号文的规定执行 ;
6.3、工程款支付: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付至合同金额70%,经国家审计机关审计完成后支付至结算总价的95%,余5%作为质量保证金,于质保期满后,完善相关手续,达到移交标准,无息付清尾款;
6.4、本工程相关保修期限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执行;
6.5、最终结算金额以国家审计机关审计的结论为准;
6.6、发包人向承包人支付每笔进度款前,承包人需向发包人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 (在审计机关审计结论出具之前,支付工程款不得超过工程合同总价款的80%)。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重庆西彭铝产业区开发投资有限公司
地址:九龙坡区西彭镇森迪大道66号
联系人: 左老师
电话: 68631615
2017 年 1月 13 日